申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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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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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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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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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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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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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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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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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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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单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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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单元(参照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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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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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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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单元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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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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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范围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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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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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迁建筑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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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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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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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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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图则已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所属 法定图则 更新单元
□法定图则未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根据 规划1,规划用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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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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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1. □规划独立占地的城市基础设施: ,用地面积 ㎡;
2. □规划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面积 ㎡;
3. □其它规划已确定的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用地面积 ㎡。
□ 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 □环境恶劣: (陈述理由)
2. □存在建筑质量隐患: (陈述理由)
3.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陈述理由)
4. □存在经常性水浸等隐患: (陈述理由)
□ 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1. □现有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明显不符,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陈述理由)
2. □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并且可进行产业升级的旧工业区
(陈述理由)
3. □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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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单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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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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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 人(含暂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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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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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产品类型: (现状用地功能为工业的填写)
□ 属于我市禁止类或淘汰类产业
租金水平: (元/平方米·月)
厂房、店铺空置率: % (包含商业、工业用地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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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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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现状使用功能:
□D级危房: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
□文物保护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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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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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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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功能:
2.产业发展方向: (更新为工业用地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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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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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总建筑面积2: ㎡,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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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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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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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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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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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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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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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容积率( ) = 拟建总建筑面积( )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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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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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改 □合作改造 □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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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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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单元范围内 权利人同意申报更新,占权利人总数量的 %;同意申报权利人占有的建筑物面积为 ㎡,占总建筑面积的 %。
□更新单元涉及多地块的,同意申报更新的用地共 块,占总用地面积的 %。
□属城中村申报的, 会议表决同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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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承诺:
1.承诺可提供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为 ㎡,占拆迁范围面积的 %。其中,根据城市规划要求须落实的:
□独立占地的基础设施: 项,用地 ㎡;
□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 项,用地 ㎡;
□独立占地的政府公益性项目: 项,用地 ㎡。
以上总占地面积为 ㎡,占拆迁范围面积的 %。
2.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报人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
申报单位(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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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表格内涉及选择项的,须在符合项的“□”上划“√”。
1) 法定图则已覆盖区域以法定图则为依据,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以分区组团规划为依据。
2) 拟建总建筑面积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其中,拟建设居住建筑中包含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拟建居住建筑面积为包含政府保障性住房后的建筑面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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